本报告由湛江奋勇高新区管委会财政与投资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及广东省政府、湛江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我局实际编写而成。全文包括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六部分内容。报告电子版可在湛江奋勇高新区门户网站(http://www.fenyong.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湛江奋勇高新区财政与投资管理局联系(地址:湛江奋勇高新区管委会机关大院,邮编:524232,电话:0759-8156506,电子邮箱:zjfenyong@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区财政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认真按照《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湛江市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保障机制、规范梳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搭建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平台,实事求是地按照有关规定公布各类政务信息和回应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从而不断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持续推行依法行政工作,以政务公开为切入点,畅通群众民主沟通渠道和机关干部服务群众意识,密切党群关系,不断深化机关效能。现将今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坚持对标对点,抓好落实工作。区财政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将政务公开工作放在重要位置,根据2020年5次在区党委(扩大)会议、管委会主任办公会议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汇报,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落实“四个全面”绩效考核内容。我局认真履行职责,对标对点,按照要求对政府及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加大预决算信息、债务管理信息公开力度,继续扩大信息公开范围。截至2020年12月31日,我局按照相关要求公开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政府采购等内容。
(二)严格遵守制度,推进规范管理。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要求,严格遵守我区各项信息公开制度,对“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公开”三类信息进行科学合理划分, 进一步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法制化、规范化、经常化。同时继续规范信息发布程序,做到及时、准确、全面公开管委会信息,对拟公开的信息,及时进行严格的保密审查,对政务信息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形成长效机制。
(三)加强知识储备,提高业务能力。通过多途径多形式进行业务知识学习,加强政务公开业务知识储备,进一步提升了我局政务公开业务工作水平和管理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在区党委、管委会的正确指导下,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着一些不足之处:个别干部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缺乏全面了解,主动公开意识不强;政务信息公开的事项多、涉及面广、要求高,培训工作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
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通过多种形式组织干部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提升我局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管理,提升信息发布质量。
(二)继续加强政务公开的学习培训,进一步提高全局干部职工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熟悉掌握信息公开工作的流程、制度和要求,提高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三)紧抓重点,强化重点领域公开。按照省财政厅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积极扩大公开范围,拓展公开领域,细化公开内容,积极关注热点、重点问题,加大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扶贫资金相关信息、地方政府债务信息等公开力度。